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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标包2:柳州融安大良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35kV集电线路工程
2.3.1招标范围:
柳州融安大良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35kV集电线路工程招标范围为光伏场区35kV美式箱变基础及35kV集电线路施工、35kV美式箱变安装等工作,该工程为交钥匙工程;除设备除箱变、箱变间及光伏场T接至架空线的35kV电缆、逆变器数采箱、风速传感器由招标人提供外,其余涉及本工程的线路所需施工材料及设备等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接收、转运并保管。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体工程双回架空线路路径若干,电缆敷设路径若干,电缆沟若干、道路施工期临时占用,路面破除及恢复工作,OPGW光缆架设及购置(含OPGW光缆架设接续、单盘测量、全程测量),线路参数测试,杆塔三牌(杆号牌、相序牌、高压警示牌)购置及安装、杆塔回路色标牌安装及购置,辅助施工费用,箱变运输临时道路修筑(必须满足箱变正常运输就位),箱************消防箱),电缆头的制作及接线,各种跨越工程手续办理及费用承担,施工单位配合整套启动试运及协助相关工作,余物清理(包括工程拆除及线路走廊树木清理),线路挡鸟板采购及安装;
(2)设置的9台箱变之间和箱变与铁塔之间的电缆和通讯光缆敷设、隔离刀开关和围栏的安装,9台数据采集箱及风杆的安装接线、光纤连接以及工程涉及的交接试验(箱变、电缆以及本期设备涉及到的试验)、安健环、整套启动试运、巡线与检修站工程、桩基检测、线路工程征地拆迁补偿、线路运行管理制度和规程编写、工作服务,跨路和林业勘探及手续办理等直至验收通过并投运(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建设场地征用与清理,设计范围内相关规程所要求的地面和地下附着物(如坟墓、地下管线等)清理,施工电源、外来电源、线路迁改工程,拆迁补偿费用(包括迁移补偿费、施工临时用地青苗赔偿、输电线路走廊施工赔偿费、通信设施防输电线路干扰措施费),防止卫拍采取的绿植措施费及卫拍后的整改费用等以及以上工作开展所需的补偿、赔偿、协调、直至验收通过投运等。
(4)线路路径范围内需要迁移的线路(含通讯线路)。
(5)工程物资采购清单投标人自拟(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占地、附着物赔偿以及协调过程发生的费用,投标人负责组织完成工程各阶段的质量监检。
(7)投标人负责以上安装施工外,还应包括施工的内容分述如下(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本合同所有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到货验收、卸货、保管;
2)******消防施工安装和检测与验收、施工图在政府职能部门的备案审查;
3) 建筑施工及安装工程中甲供、乙供材料及试样的取样、送检和提供报告;
4) 设备接地及常规接地装置工程;
5) 埋设件的制作、安装在本工程;
6) 负责本工程所有电气设备和所有电力电缆、控制电缆交接试验,并提供当地供电部门及质监站认可的交接试验报告。
7) 施工及试运行所必须的安全设施、器具、标牌。
8)施工道路和施工租用场地的青苗赔偿、清理、复垦工作和相关费用。
9)配合整套启动试运费及协助会务等相关工作。
10)投标人按规定办理各种施工手续所需费用。
11)配合项目移交后续的审计工作,包含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
12)本工程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均由乙方负责,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13)投标人需配合协助招标人完成新能源智慧基建系统安装、调试和应用等工作,同时应负责本项目智慧基建系统中不限于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质检管理、资料管理、视频监控、物资管理、考勤管理、项目OA、综合管理等功能模块的使用。
(8)工程投标至竣工验收(以实际竣工报告为准)为止期间,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工期紧张、施工现场情况变化及雨天影响、设备材料不到位、施工受阻等诸多因素引起的风险费用,投标人须考虑在总价内,招标人后续不作签证处理。
(9)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由投标人负责卸车、保管、倒运(二次及以上倒运),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0)投标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施工图全部的工作内容、设计变更以及在工程实施中建设单位委托投标人开展与本工程相关的但不在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建设内容)、完成及缺陷修复。
特别说明:因施工图仍在设计阶段,招标人在本次招标仅提供初步设计图纸及地勘报告供投标人报价参考。初步设计图纸中未明确的,但又必须是满足项目按光伏项目行业规范以及南网验收标准进行施工的所有工程量,均应由投标人一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若漏项不得作为后续签证的依据(除因新增分部分项工程导致的设计变更外),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上述约定的设计施工图所有工程量,最终设计施工图为准。本次招标仅提供供投标人参考的工程量清单,结算工程量以竣工光伏容量为准,投标人必须充分评估本项目所有安装工程量,结算时不以投标的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投标人须提供按本特别说明要求完善后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应的各子项单价及总价),投标单价为本项目光伏安装工程的综合单价,招标人以实际完成且具备并网条件容量进行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
工期过程控制:投标人施工进度达不到招标人要求,经限期整改仍无法完成时,招标人有权邀请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以保证质量和工期,施工单价按本项目单价的120%与第三方结算,所增加的工程费用直接从投标人已完成并网容量的结算款中考核,不足部分从投标人履约保证金中进行考核。由于投标人单方面原因,对于未完整完成施工(即未到达并网发电条件)的子阵或未开始施工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邀请第三方按上述规定进场施工,继续完成未完成的工程量,并且此子阵投标人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均归属第三方施工单位。
本工程除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包括箱变、高压电缆、低压电缆等为甲供材;所涉及其他所有须满足按施工图施工的安装、安装工具、设备及材料、试验、调试、运输、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均由投标人承担并包含在总报价内(除因新增分部分项工程导致的设计变更外)。
2.3.3施工工期:开工令发出后60日历天内完成特定区域的施工并达到并网条件,力争2025年7月23日前全容量并网,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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