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000-19466
二 、 ******法院食堂保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保洁服务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东响委C03-5-746
中标(成交)金额:603,240(元)
评审总得分:89.3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保洁服务
服务类
******法院食堂保洁服务项目(C******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食堂保洁服务,10名保洁(女)及3名厨师(男)。
服务要求:★二、项目要求 1.食堂各类垃圾、废弃油脂的转运、垃圾桶的清洗与保洁; 2.食堂各类餐用具的清洗、消毒及转运: 3.食堂就餐大厅内各类绿植的日常养护; 4.供应商拟派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履职履责的身体健康条件,必须持证上岗(健康证)。健康证的办理由供应商自行合理安排,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拟派的员工必须服从所在食堂临时的工作安排与人员调配,如存在实际困难,需与所在食堂及时沟通,协商妥善解决; 6.供应商拟派的员工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妥善存放各类卫生工具,做好卫生工具的清洁工作; 7.食堂工作范围内所有场所随时保持整洁干净,达到食品安全卫生相关制度要求; 8.食堂的餐具清洗、消毒与转运必须达到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操作流程不能影响正常的供餐需求; 9.食堂的大厅卫生及垃圾转运不能影响食堂正常的工作开展; 10.供应商拟派的员工年龄不超过55周岁,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责任心; 11.其他未尽事宜,由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协商后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时间:2025年5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丽杰、王瑛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保洁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法院
地 址:鞍山市海城市铁西经济开发区黄河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8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婷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法院食堂保洁服务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保洁服务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