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成安县非遗文化和文物保护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成安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成审批招标核字[202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1)本项目总投资 11980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8542.17平方米,建设非遗文化中心一栋其中建筑面积为7486.25平方米。其中地上二层,建筑面积为5063.81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422.44平方米;文物保护中心一栋建筑面积为1055.92平方米,主要内容为非遗文化展示区文化传承交流区、非遗文化传播和文物保护等,并建设室外管网和配套设备、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 ,建设地点: 成安县玄武路路北 ,建筑功能: 通过建设成安县非遗文物配套基础设施为核心,打造集中成安文化特色的综合性非遗文物保护工作,提升城市文化辨识度,做到最大程度保护文物的目标。 (2)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 65.65373 万元;二标段:95.84615 万元。 (3)一标段: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设计单位(团队)后 15 个日历天;二标段:从招标人书面确认设计单位(团队)后 20 个日历天。 (4) 其他: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设计深度符合行业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二标段:展陈、内装设计包含:A馆(石刻博物馆)和抗战纪念馆的展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方案概念设计、方案实际效果设计、方案实际施工图设计),A馆下地下文物修复室、文物库房内装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基础装修、多媒体设备、文物保护设施等设计),B、C、D馆室内展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方案概念设计、方案实际效果设计),项目大纲编纂内容。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 二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 资质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 3.1.3其他要求:******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标段: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二标段: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10 00:00:00 至 2025-06-15 00: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7-01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有限公司 提出,联******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310-****** 。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 0310-****** 电子邮箱: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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