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资水金坑村-丰口段治理工程(绩溪县)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X-CG-CS-******
二、项目名称:富资水金坑村-丰口段治理工程(绩溪县)
三、成交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街道(原养贤乡计生办办公楼二楼 203)
成交金额:玖拾贰万捌仟元整(928000.00元)
评审报价:玖拾贰万捌仟元整(928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8.1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富资水金坑村-丰口段治理工程(绩溪县) 施工范围:项目建设地在绩溪县上庄镇金坑村,综合治理河长为500m,主要建设内容为护岸、跌水堰拆除重建等,详见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孔峰 执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工程 等级:二级 证书编号:皖 ******2571 |
五、评审专家名单:邵杰(组长)、王先运、李觉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人民币1484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农村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华阳镇望徽路5号四楼,联系电话:******;绩溪县扬之南路11号,联系电话:************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村局
地 址:绩溪县扬之南路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望徽路5号四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pdf
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农村局
2025年6月10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