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B************
二、项目名称:广平县2025年度-2026年度公务用车车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租赁项目框架协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广平镇东关后村北(北环路南)
中标金额:0
下浮率:
费率:93%
单价: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平县祥瑞汽车维修中心
中标供应商地址:广平县曲魏路南段路东
中标金额:0
下浮率:
费率:93%
单价: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平县冀通汽车维修厂
中标供应商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东城路北头路西
中标金额:0
下浮率:
费率:92%
单价: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广平县单庄村曲魏路南段东侧
中标金额:0
下浮率:
费率:90%
单价: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建新南街路西133号
中标金额:0
下浮率:
费率:90%
单价: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平县金信汽车修理厂
中标供应商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东城路中段路东
中标金额:0
下浮率:
费率:90%
单价: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广平县2025年度-2026年度公务用车车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租赁项目框架协议采购一标段
服务范围:广平县2025年度-2026年度公务用车车辆定点维修
服务要求:广平县2025年度-2026年度公务用车车辆定点维修
服务时间:两年,因国家、省、市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管理办法变化而引起有效期限变动时另行通知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名称:广平县2025年度-2026年度公务用车车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租赁项目框架协议采购一标段
服务范围:广平县2025年度-2026年度公务用车车辆定点维修
服务要求:广平县2025年度-2026年度公务用车车辆定点维修
服务时间:两年,因国家、省、市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管理办法变化而引起有效期限变动时另行通知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名称:广平县2025年度-2026年度公务用车车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租赁项目框架协议采购一标段
服务范围:广平县2025年度-2026年度公务用车车辆定点维修
服务要求:广平县2025年度-2026年度公务用车车辆定点维修
服务时间:两年,因国家、省、市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管理办法变化而引起有效期限变动时另行通知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名称:广平县2025年度-2026年度公务用车车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租赁项目框架协议采购一标段
服务范围:广平县2025年度-2026年度公务用车车辆定点维修
服务要求:广平县2025年度-2026年度公务用车车辆定点维修
服务时间:两年,因国家、省、市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管理办法变化而引起有效期限变动时另行通知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名称:广平县2025年度-2026年度公务用车车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租赁项目框架协议采购一标段
服务范围:广平县2025年度-2026年度公务用车车辆定点维修
服务要求:广平县2025年度-2026年度公务用车车辆定点维修
服务时间:两年,因国家、省、市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管理办法变化而引起有效期限变动时另行通知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名称:广平县2025年度-2026年度公务用车车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租赁项目框架协议采购一标段
服务范围:广平县2025年度-2026年度公务用车车辆定点维修
服务要求:广平县2025年度-2026年度公务用车车辆定点维修
服务时间:两年,因国家、省、市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管理办法变化而引起有效期限变动时另行通知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慧、李红芳、魏秀娟、杨智霞、汪杰(甲方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0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相关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本级
地址: 广平县广安西路与美利大道交叉口西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从台路558号君荟大厦4层427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垚
******
十、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