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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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B************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靖江市供水、污水完善工程已经由******委员会以靖江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供水、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2021]57号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靖江市供水、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靖江市污水泵站安防及自控附属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地点:靖江市范围内
2.2工程规模:新建污水收集主管网85千米,污水收集支管网70千米,新建一体化污水泵站13座,改造修复污水收集管网23千米。
2.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B************030001 |
靖江市供水、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靖江市污水泵站安防及自控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
靖江市供水、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靖江市污水泵站安防及自控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
13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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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支付至合同价的30%,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付清(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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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执业资格;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5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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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截止时间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09时00分 |
6.评标方法 |
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货物需求 | 符合第五章“货物需求”的要求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其他 | 无本章3.2.2所列情形之一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0分 技术部分:20分 商务部分:30分 注: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服务方案及供货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 100% 。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价是指按本章3.2.4款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3(1) | 投标报价 (50)分 | 等于评标基准价为 5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5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3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2.3(2) | 技术参数(20)分 | 设备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满分20分;标注为△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一项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有效,不提供不得分。 | 2.2.3(3) | 团队配置(7分) | 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的,有1个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有一个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3、项目组成员具有ITSS-IT服务项目经理,有一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需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商公章。 | 2.2.3(4) | 企业实力(3分) | 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运维能力证书、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的,每证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有效,不提供不得分。 | 2.2.3(5) | 项目实施方案(暗标) (10)分 | 总体工作计划及部署 | 4分 | 质量管理及保证措施 | 3分 | 供货进度及保证措施 | 3分 | 2.2.3(6) | 业绩 (2)分 | 供应商自2022年01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安防类项目(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有效,不提供不得分。 | 2.2.3(7) | 售后方案(8分) | 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计划、响应时间及故障排除时间、售后服务方式、售后服务流程、紧急异常情况及时处理、用户培训、免费维保承诺、售后服务承诺书等内容,投标商自行勘察现场,需承诺所投PLC产品与现有PLC系统无缝对接,中标后如因系统对接问题导致整个系统无法交付使用,中标单位需自行承担费用及相应法律责任,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 | (1)项目实施方案总页数(单面 A4 纸幅面)不超过 30 页 。否则, 该项不得分。 (2)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得分取所有技术文件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 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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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靖江市三江新村一区73号 |
地址: |
靖江市人民南路28号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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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
联系人: |
李女士 |
联系人: |
周工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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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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