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灶镇原清源污水厂水池(部分)清淤工程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满足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头灶镇原清源污水厂水池(部分)清淤工程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最高限价:3万元
采购需求:头灶镇原清源污水厂水池(部分)清淤工程,完成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施工内容。采购人保留调整部分工作量的权利。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具有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三、获取询价文件信息:
申请人可于2025年05月 30日 8 时至2025年06月 05日17时上班时间,委派本单位正式员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头灶镇招投标办(政府一楼)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联系电话:0515-******(招标办)、******(赵先生)、******(梅女士)。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地点:2025年06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联系人:梅女士(采购人)、赵先生(代理机构)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联系地址:盐城市东台市头灶镇新镇路8号
2025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