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XH(2025)ZZ052GK
项目名称:******学院同仁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最高限价 | 允许进口 |
所属行业 | 保证金 |
1 | 1-1 | ******学院同仁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 1项 | 0.00 | 0.00 | 0.00 | 否 | 餐饮业 | 0.00 |
合同履行期限:托管服务年限:5年(2025年7月11日至2030年7月1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是否 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信息安全产品:按照《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等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响应)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9日至2025年06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有限公司
方式:(1)现场报名:到我司办公地点现场报名,填写《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受理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2)电话联系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致电到我司办理,电话确认后受理,受理后通过******有限公司)。
售价:¥2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体: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代理公司邮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学院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9号
联系人:林乔峰0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C室
联系方式:张艺敏、陈萍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艺敏、陈萍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