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材料化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张家港产业基地新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学材料化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张家港产业基地新建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大学材料化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张家港产业基地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保审批[2025]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学院,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学材料化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张家港产业基地新建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保税区科创园三期一层、四层
2.2 建设规模:保******消防改造、增加空调和智能化设备等)。
2.3 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日历天 |
| E************001001 | ******大学材料化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张家港产业基地新建项目 | 在保******消防改造、增加空调和智能化设备等)。 | 644.0 | 90 |
2.4 其他:************消防合同估算价43万元;暖通合同估算价85.8万元;智能化设备合同估算价17.7万元;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2年12月01日_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80万元的装饰]_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 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业绩为准。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在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为在本企业完成的业绩)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消防专业: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暖通专业: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智能化专业: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1)非联合体时,需选派1名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同时选派1名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如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两专业的,可选派1名建造师,否则各选派1名建造师);(2)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承担的专业范围,分别选派对应专业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 财务要求:/
3.5 信誉要求:/
3.6 其他要求:
☐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企业资质必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8时30分至2026年01月06日9时15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1月06日9时15分。
5.2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TPBidder/bidderLogin。
6.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 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办公室?0512-****** 。
11. 联系方式(异议)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地 址:张家港保税区滨江大厦A座15楼1509-1513室 | 地 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23号 |
邮 编:215634 | 邮 编:215600 |
联 系 人:徐柯岩 | 联 系 人:张芳 |
电 话:0512-******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025年12月24日
|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清标标准 | (1)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2)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3)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2.1.2 | 不再进行后续评标的情形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由统一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从同一个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和上传投标文件的; 6.投标人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 20家时,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根据下列方法入围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 1.入围方法:??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三。其中: 方法二中: R=15 方法三中: R=???????????。? 方法四中:G1、G2?值的抽取范围分为; R=??(R?一般不少于?15?家); 方法五中:G1、G2?值的抽取范围分为; R=??(R?一般不少于?15?家); |
| 2.1.4 | 当确认存在评委评审或计算错误情形的 | 评标入围结果:?□按实确定?不予调整 |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6 项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和第1.4.3项规定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无效标判定 | 详见本章附件二“无效标条款”内容 |
| 2.2.4 | 无效标判定 | 详见本章附件二“无效标条款 ”内容 |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满分?分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满分?96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满分 4 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 直接确定:□ 方法五; ?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 方法一;?方法二;□ 方法三;□ 方法四;□ 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88%; 方法四:□K取值为:; □K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五:K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确认存在评委评审或计算错误的,评标基准价按实计算。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0.9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3.4(2)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投标人信用标得分=信用评价分*4%(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小型工程投标,其信用评价结果按 0.8 系数折算参与评审。) |
| 2.3.4(3) | 投标行为考评扣分 | 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 |
| 2.3.4(4) | 技术标 | 是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是,合格性评审 ?否,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
| 2.3.4(5) | 其它 | 评分相等时排序原则: ?投标报价低的排名在前? □信用评价高的在前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1.3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详见本章附件一:评标入围规则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 | 详见本章附件二: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形 |
| 2.2.3 | 无效标判定 | 详见本章附件三:无效标条款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详见本章附件四: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